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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了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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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了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

通了小路,顺了“心路”

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(xīnqū)人民法院“稻香法庭”党建品牌—— 通了小路,顺(shùn)了“心路” 六月的田间地头,农作物竞相生长。乡间两块菜地之间匍匐着一条窄长(zhǎizhǎng)又清晰的小路,“看,这里(zhèlǐ)以前可没路。” 再次回访时,浙江省(zhèjiāngshěng)湖州南太湖(nántàihú)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徐芮珏不禁感慨起来(qǐlái),那块曾经因两家人争抢导致无法正常种植的菜地,如今已挂满鲜嫩的黄瓜。 事情得从南太湖新区法院(fǎyuàn)“稻香法庭”的一次调解说起。 “当年分地时,老支书可是指着核桃树(hétáoshù)说这是我家界桩!”高某拿着泛黄(fànhuáng)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说。 “这块荒地一直是我在清理,那树是我亲手栽的,凭什么说地是你的!”牟(móu)老汉一双粗粝的手在桌上敲得当(dédàng)当响。 争执声中,徐芮珏意识到,这起看似简单的2平方米“边角料”荒地纠纷,实则牵动二十载邻里情,更考验着(zhe)基层治理(zhìlǐ)的智慧。 高(gāo)某和(hé)牟老汉(lǎohàn)是同村村民,村头主路一侧是村民住宅,另一侧是田地。而高某和牟老汉相邻的两块菜地正好在(zài)主路边(biān)。过去二十年,高某的父亲和牟老汉各自在自家菜地上种植。后来,村里主路修整,高某家菜地边多出了2平方米的狭长“边角料”荒地。牟老汉跨过高某家菜地,将荒地清理干净,并种上一棵核桃树。 前两年,高某(gāomǒu)夫妇(fūfù)突然主张核桃树所在狭长地块使用权应归其所有。两家协商无果,高某夫妇诉至法院。因涉及土地纠纷,徐芮珏将第一次调解安排在村附近的“稻香法庭”,这才出现(chūxiàn)开头那一幕。 然而,双方各执一词(gèzhíyīcí),却拿不出精准定位的界碑。 在农村,地(dì)与地的边界常以“某块石头、某棵树”做参考。时间长了,地貌变化,边界不清(bùqīng),易引发纠纷。 “遇上这种情况,法条也(yě)‘使不上劲’。”徐芮珏深知,这类农村(nóngcūn)边界纠纷恰如田埂间的野草,只靠法律规定,丈量不了人心的沟壑。若简单判决,可能(kěnéng)会引发更大矛盾。 徐芮珏当即决定借助“稻香法庭(fǎtíng)”与村党支部建立的“支部联调”机制,联动村委会党员干部、有威望的老党员,先了解矛盾(máodùn)背后(bèihòu)的原因。 原来,高某家住在牟老汉家后面,平常出行(chūxíng)要经过牟老汉家的弄堂小(xiǎo)路。这几年,牟老汉在小路边筑了个小花坛(huātán),高某一家出行稍有不便。一来二去,双方发生口角(kǒujué)。高某夫妇气不过,这才诉争那块“边角料”。 “只讲菜地,不能一揽子化解双方积怨。”征得双方同意后,徐芮珏(xúruìjué)带着村党总支书记老(lǎo)沈、老党员调解员王大爷走进菜地调解。 核桃树荫下,老沈掏出历史久远的分地底册为调解定调(dìngdiào),王大爷请双方看在过去(guòqù)多年的邻里情分上心平气和地谈一谈,徐芮珏立足法律规定与人情乡理(xiānglǐ)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。 “你们(nǐmen)都是二十几年的老邻居,当年修路时两家还一起(yìqǐ)让过地呢!”王大爷的话让高某夫妇陷入沉思。 徐芮珏趁热打铁:“法律规定,相邻权利人要依照有利(yǒulì)生产、方便(fāngbiàn)生活、团结互助原则……” “里面的地能让(ràng),但得走新路,不能经过我家田埂!”话音未落,牟老汉(lǎohàn)抄起扁担在菜地上示意。 这个提议让调解(tiáojiě)峰回路转。 徐芮珏(xúruìjué)挽起裤腿,接过扁担,在双方菜地相邻处规划出一条“和谐通道”,既避开牟老汉家田埂,又方便高某家耕作。最终,双方约定,诉争地块(dìkuài)归高某所有(suǒyǒu),高某愿意让出部分土地,在相邻处规划小路,牟老汉也主动提出由他修好小路,供(gōng)大家使用。 当双方(shuāngfāng)在新立的水泥界碑旁按下红手印时,这对老邻居(línjū)多年的隔阂在此刻烟消云散。 菜地有了(le)“新路”,弄堂小路也焕然一新。高某主动将家里的(de)花盆送给了牟老汉。 花坛拆除了,两条路都(dōu)通了,邻居的“心路”也顺了。 近年来,南太湖新区法院依托“稻香法庭”与各村社构建的(de)(de)“支部联调”工作机制,通过“党员+乡贤”,系统整合(zhěnghé)老党员、老干部等在基层治理中的威望优势与实践智慧,建立起常态化联络与联调模式。 与此同时,法院内部也制定以支部“堡垒指数(zhǐshù)”和党员“先锋指数”为核心的党建“双指数”考核机制,激励(jīlì)党员干警多办案、办难案。 夕阳西下,徐芮珏望向田地深处(shēnchù),在这片希望的田野,“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(shěnpàn)”不是抽象的话语,而是(érshì)可触摸的同心圆、能丈量的公平尺、带着炽热初心的司法温度。 来源:人民法院报(bào)·4版 见习(jiànxí)编辑(biānjí):杨鸿 |联系电话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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